上海是我国纺织工业重要发源地,在历史上创造过辉煌,随着科技的发展与上海城市功能的转变,虽上海纺织工业的规模已大大压缩,但上海纺织工业的科技力量仍旧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科协有关领导指出:科技工作者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和先进文化的传播者。上海纺织工程学会是上海纺织科技人员之家,发挥着党联系广大上海纺织科技人员的桥梁作用。当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在市场剧烈竞争的国际环境中,科技创新的作用日益突出,学会在引领广大会员努力自主创新,鼓励广大纺织科技工作者多出新成果、新人才方面应有新的作为,以唤起更多的纺织科技人员为把我国建成世界纺织强国而贡献力量,为此,于2007 年起建立上海纺织科技创新成果与优秀论文奖。已实施过两届,取得广泛支持与好评。也积累了工作经验,并不断完善和改进实施办法。经修订后的第三届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 奖励的名称与性质
1.奖励名称:定为“东纺明珠”奖。奖励对象为取得创新成就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与优秀论文。
2.奖励性质
⑴本项奖励为本学会长期性的奖项,每二年评奖一次,以扩大影响,形成一种品牌效应。
⑵不与其它任何奖项挂钩,为我会独立的奖项。
⑶争取上海市科技协会的支持,纳入市科协赞助认可的范畴。
⑷接受社会各界的赞助与支持,可设立特定的奖杯,扩大社会效应。
⑸以上海地区为基础(包括产、学、研各方面和各种经济成份的纺织企事业单位)。
⑹该奖项成立后,取代本会原有每二年一次的学会优秀论文奖。
二、奖励资金来源与奖金额度
1.奖励资金来源
⑴由上海市纺织学会为基础进行筹集。
⑵争取上海市科技协会支持。
⑶接受社会各界的赞助,专款专用。
2.奖金额度
奖金基本额度为每届不超过15 万元,每2 年为一届,评奖一次。
三、组织机构
1.在学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设东纺明珠奖管理委员会,负责奖金的募集,机构设置,人员选聘,工作条例的审定与奖励的最终核准等事项。
2.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与名誉主任,主任由常务理事会中产生,名誉主任请上海市科技协会委派。管理委员会由学会主要负责人、知名学者、主要赞助单位代表等组成与学会理事会同期换届。
3.管理委员会下设专家评审组、经审组、秘书组,各组设组长1~2 人,由管理委员会聘任,与管理委员会同期换届。
⑴专家评审组负责创新成就与优秀论文的评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 建立若干专业组。
⑵经审组负责奖金的管理、运作、和审计等工作。
⑶秘书组负责文件收发、会议安排、通讯联络等事项。
四、奖励办法与要求
1.东纺明珠奖分为创新成就奖和优秀论文奖两部分,分别评定。
2.奖励的基本要求
⑴ 获奖者的创新成就或优秀论文应具有创新性、学术性、先进性、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体现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有助于推动纺织工业的持续发展。
⑵ 获奖者的创新成就或优秀论文应为最近二年内取得的新成就或新作品。
⑶ 创新成就奖的获奖者或优秀论文的第一作者应是上海地区的纺织科技工作者,本会会员优先,关注鼓励中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长。
3.创新成就奖的奖励对象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纺织科技工作者。
⑴ 在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创新成就,效果突出,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
⑵ 在纺织科技工作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能提出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案、新设计。实践证明对提高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重大成效者。
⑶ 带领技术团队、组织技术攻关或应对市场竞争等工作中取得新的技术进步,作出重要贡献,发挥了学科带头人的作用。
⑷ 能针对热点技术问题,提出有效技术措施,取得关键性突破,推动了技术水平的提高,作出显著成就,得到行业公认者。
4.优秀论文奖的奖励范围包括纺织工业的实用技术与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论文。不包括一般的纺织历史、工作报告、情报收集等的文章。获奖论文要强调原创性、高技术含量、综合经济效果。
⑴本届暂不接受用外文书写的论文。务请作者译成中文报送。
⑵每篇论文要求有不超过200 字的内容摘要。
⑶论文要求打印(A4)成文(希望以电子版选送)。
5.奖励等级与水平
⑴创新成就奖分为三等。一等奖壹万元,二等奖五千元,三等奖二千元。
⑵优秀论文奖分为四等。一等奖三千元,二等奖一千元,三等奖三百元。表扬奖颁发纪念品。
⑶创新成就奖及优秀论文获奖者均颁发奖状。
五、评奖程序与表彰方式
1.申报—由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大块联络组推荐,也可经本会两位高级会员联名推荐。不接受本人直接报送。(创新成就与优秀论文推荐表见附件1、2)
2.评审
⑴初审—由专家评审组设立的初审组作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可要求推荐人作补正。
⑵调研—对推荐的创新成就和优秀论文,可组织技术交流及现场调研等活动。
⑶评定—先由专家评审组的专业组分组进行评审,再经专家评审组综合审定。
3.公示
⑴专家评审组评定结果在本会的《纺织学会通讯》上公示。
⑵公示期1 个月,以广泛征集意见。
4.复审─对公示中有异议者,应提出书面意见,由专家评审组组织复审。
5.发布─由专家评审组最终评定结果,形成书面报告,送管理委员会核准、发布。
6.颁奖─邀请有关方面领导,各赞助单位、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大块负责人、会员代表等出席颁奖大会,以表扬先进,提高获奖者的荣誉感。
7.出专集─对所有获奖的创新成就与优秀论文编成专集发表。
8.媒体宣传—利用本会的《纺织学会通讯》及全国的本行业媒体刊物等进行报导宣传。
9.出表扬通知─凡获奖的创新成就和优秀论文,由学会发表扬信直接发送获奖人单位,提供职称及业务考核的证明。
六、办法的实施与修订
1.每届实施奖励后,应作出书面总结和《创新成就与优秀论文专集》一并归档保存。
2.本《实施办法》每届可作适当修订,由当届的学会常务理事会审定、通过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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